****春市水源标志牌加工厂
详细描述
长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加工厂15948706800名称:“饮用水地下水源**保护区”。**下方为“监督举报电话:12369”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2。
界标背面的上方用文字说明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。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的管理要求:具体内容如下:
图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尺寸比例(图中线条宽度为18mm)
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1、禁止新建、扩建与供水设施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; 2、禁止从事农牧活动; 3、禁止向区域内排放污水;
4、禁止倾倒、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、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;
5、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、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本区; 6、禁止建设油库、墓地和可能污染水源的其他项目、活动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3。
图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图示及尺寸(单位:毫米)